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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90秒】南怀瑾:“利用”是个贬义词吗?
孙教授 陪你学《周易》第 422天
I 大家注意到没有,“利用”这个词,在我们的日常语言中,往往是有贬义的,意在表示用手段使他人或事物为自己服务,如讲“他们狼狈为奸、互相利用”、“他被人利用了”、“其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财产”等等。其实,“利用”这个词出自《周易》,其本义并非如此。
II 比如在谈到蒙卦初六爻“利用刑人”时,南怀瑾先生就这样说:
“这个‘利用刑人’的‘利用’一词,不是现代观念的‘利用’,现在说‘利用某人’是一句很坏的话,至少在道德上犯了罪。在《易经》上常有‘利用’这两个字,并不是坏意,这两个字要分开。《易经》上的‘利用’,意思是用得对人有利。如‘利用刑人’,是说用刑法不一定是一件好事,但是有利。因为人类中有些人不听好的教化,打他一顿就听了……”(《易经杂说》P290,中国世界语出版社1996年版)
III 我统计了一下,在《周易》古经中,“利用”一词共计出现了12次,有9个卦用到了它。如需卦初九讲“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”,谦卦六五讲“利用侵伐,无不利”,噬嗑卦讲“利用狱”,萃卦和升卦都讲到“孚乃利用禴”等等。这里的“利用”,都可以按照南怀瑾先生所讲“用得对人有利”来解释。
IV 当然,这里南怀瑾先生将“刑人”解释为施刑之人,未必正确。本人同意此“刑”通“型”,也就是《诗经》中文王“刑于寡妻”的那个“刑”。那样的话,所谓“利用刑人”,就是善于使用榜样、使用典型的意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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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福萬(字抱一):
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
国家开放大学教授、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
《论语易解》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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